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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代码:12631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更新时间:2024-12-06 12:54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 学校概况
  •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9月,由当时公立护士学校-厦门护士职业学校、厦门医士学校和厦门第二医院护士学校合并而成,“文革”一度停办, 1972年复办。办学近60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初步建成了一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以来,已培养二万多名合格的卫生技术人才,为福建厦门及海西的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厦门医学院,前身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0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其中,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拟定更名为厦门医学院

           福建省成功增设了厦门华厦学院、福州理工学院两所本科学校,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顺利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阳光学院、厦门工学院,加上今年新增设的厦门医学院、福建商学院两所本科学校,这些院校将进一步优化我省高校层次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增强紧缺急需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力。

           厦门医学院将立足厦门、面向福建,服务县及以下医疗卫生行业和地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学院以临床医学为主,以口腔医学、护理学和生物制药为特色,培养理论功底扎实、职业训练有素, 能够入基层、 进一线或“本土化”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专门人才。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按照我市海湾型城市发展的要求,本着高起点、高质量、突出优势、形成特色,办好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要求,学校充分发挥厦门的区域优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已经具备了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临床教学基地。学校由校本部、附属医院、研究所和临床检验中心组成。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7人,其中硕士、博士37人,占35%;教授6人、副教授和高级讲师38人,占41%;近五年学校教师参编卫生部规划教材16部,其中主编3部、副主编2部;10多名教师分别担任全国、省、市有关学会、研究会的会长、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学术职务。学校教学设备价值2254万元,图书馆藏书14万册, 2/3的教室具有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功能。

           学校拥有良好的办学基础设施。按照专科学校建设标准,厦门市政府新建了组建中的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新校园位于厦门思明区前埔岩前水库片区,新校区设计与厦门规划的海湾型城市相适应,空间形象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同时不失其独特的空间特点和社会文化机理,是一所规划理念新、有新意和创新精神、符合实际、充满活力、生机的、医学高等专科院校校园。

           学校占地 200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8,202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24,438 M²。校本部拥有教学设备总价值2254万元,多媒体教室42间,语音室3间220座位。图书馆面积3200平方米,藏书14万册,期刊319种。

  • 校园环境
  • 教学楼
    学校环境
    校园风光
    图书馆
  • 招生简章
  •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院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院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

      实际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下达为准。

      【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关于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3、学院尊重考生填报院校志愿,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调档原则及调档比例,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平行志愿进行预录取,不设级差;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1-2志愿级差5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4、专业调配原则:学院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其它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安排,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专业调配时,考生按高考总分高低排队,总分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四项都相同时,采用对特长生择优录取的方式,即优先录取具有某方面特长的考生,若本调配方案与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有出入,以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为准。

      5、如对投档规则有疑问,请咨询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 专业学费
  •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学制五年)、口腔医学(学制五年)、护理学(学制四年)、药学(学制四年) 

      ★其中临床医学(学制五年)除统招外,另面向福建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招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定向委培生,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5年,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由我院负责培养,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毕业要求后方可获得我校颁发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内页加注“定向县级医院”)。具体实施细则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2016-2018年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38号)文件为准。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物技术、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

      【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院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 联系方式
  • 网站网址:http://www.scweixiao.cn/fujian/283.html
    联系电话:0592-2120548
    院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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