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报考文理类专业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学生,须在提前招生报名开始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考,成绩达到报考要求。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以当年考试院政策为准) 。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