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收费以及相关情况一直是家长和同学们比较关注的话题,毕竟提前了解收费情况可以提早做好相关准备,选择学校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对同学们来说,关系到以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希望大家能多参考各方面条件,选择到理想学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另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 19招生 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
2000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并于2007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0 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
2011 年 10 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 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
2012 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 年当选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副主席单位。
2014 年成为全国首批 35 所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院校之一。
2015 年 9月学院顺利完成省教育厅“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2024年获得“省级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
黑龙江东方师范学院的办学条件优良,收费严格按照审批执行,同时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政策让同学们在报读的时候可以放心,无论大家选择哪所学校,希望大家都能就读期间能够自己努力用功,学习到真知识真本领,才能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同学们都能学业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