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了:奖、免、助、贷、补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助体系。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南昌师范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
1956年更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
1958年创办江西教育学院,是江西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第一任省长邵式平同志为学校亲笔题写了校名。
1969年与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文科合并,先后成为井冈山大学、江西师范学院的组成部分。
1979年恢复江西教育学院。
2013年经教育部、省政府批准改制更名为南昌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