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教师具有跨学科知识获取意识,认识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性。由于教学资源有限,教学条件差,一些课程安排的综合实践教学活动无法实施。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的教学无法体现其趣味性、综合性、实践性、创造性的特点,影响学生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教师认识到了学习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的重要性。很多教师也很努力地在教学实践中使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丰富课堂教学方法。
招生专业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开设的专业有: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药物制剂、口腔医学。
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意事项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报名方式
有意报读我校的学生须填报志愿统一录取,详细情况如下:
1、我校2019年在北京市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北京市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文化课成绩的60%和“校考”艺术成绩(北京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七年制专业【即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按10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北京市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省外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医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9年在北京市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北京市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其他省份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西省和福建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文化课成绩的60%和“校考”艺术成绩(北京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