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员工要有“只有学校发展了,才会有师生员工的发展”这样一种意识,本着努力发展学校的精神,才能够积极为学校,为学生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越是在事业规模发展较快的时期,越要重视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加对学校教学经费的投入。
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2、志愿填报
201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 A、B、C、D、E 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 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考生须按照我院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填报相应报考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招生录取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专业单独编班,学制为两年。
2、我院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并在考生入学后办理学籍电子注册变更手续。
3、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中药学:16500元/年/人。
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我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于考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外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