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注重“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养模式,2015年,学院师生在全国和重庆市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和学科竞赛中获全国性奖项12个,市级奖项43个;新生报到率82.1%,毕业生就业率99.1%,用人单位满意度92.8%。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一是办学体制特色-—国企办学,既有良好的行业企业办学背景,同时也拥有规范的办学机制,增强学院竞争力和社会荣誉;二是专业设置特色——紧密对接,即专业群紧密对接交通运输行业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三是人才培养特色——国企办学,具有天然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能很好地实现定向定岗培养,毕业生质量贴近企业需求;四是实训基地特色——校企共建,智能化轨道交通仿真实训中心等先进实训基地达到了国内同类专业实训基地先进水平。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职学校、艺术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录取原则: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选拔录取考生。
1、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3、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5、尊重考生志愿,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7、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重庆、四川、贵州投放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后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