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以培养“靠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社会信赖的民族本科学校。
我校简介
四川民族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由原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改建而成。学校环境优美,年平均气温18℃,气候宜人,是省级“园林式校园”。
我校院系专业设置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学校现设有行政部门16个,实体教学系(部)12个,举办有25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和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我校教师力量
现有校园面积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33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3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172人,外籍教师2人。
我校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0000余人(藏汉双语人才近5000人),其中15000余人扎根在藏区基层,传授现代文明,宣扬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2000余人在基层领导岗位上为各族群众服务,已成为维护藏区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我校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3.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慎报。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6.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我校管理制度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我校地址
康定县姑咱镇文化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