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内,校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现开设有音乐、舞蹈、美术和表演四大类专业,具体包括声乐(通俗、民族、美声)、器乐(电吉它、电贝司、民谣吉它、爵士鼓、钢琴、键盘(合成器)、萨克斯、单簧管、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等;)、艺术设计、美术绘画、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中国古典舞、民族舞、现代流行舞、歌舞表演等,学制分别为三年、六年制中专及五年制大专,面向全国招收小学毕业生、初中在校生和初中毕业生,目前在校生800余人。
学校自开办以来,在依托学院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强大品牌支撑的基础上,把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生多次在国内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上线率保持在90%左右,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0%左右,同时,还积极与国内外专业文艺团体和机构开展合作,使学生有大量机会参与到包括舞台演出、影视剧拍摄等艺术实践活动中,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专业实践及就业渠道,不仅为四川音乐学院和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了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源,同时也为国内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合格的艺术人才。
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1、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籍证明(样表见川音招生信息网)或学籍卡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鲜章)或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进行专业报名,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交一寸最近正面脱帽半身同底相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并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2、专业面试(演奏或演唱)考试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