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要受其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的双重制约,教育公平只是社会公平的一个子系统,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社会阶层、人口发展等外部因素制约着教育公平。而所谓的教育公平只是相对的,教育公平并不等于绝对的平均,真正的教育公平必须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同时允许非基本教育权利、非公共教育资源方面存在不平均,绝对的教育公平是不可能存在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14号)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苏教贷〔200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为我校江苏籍非毕业班学生,其应具备的条件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非江苏籍学生如生源地开展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可到生源地有关部门咨询,需要学校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院(系)出具证明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三、申请贷款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申请程序
1.新增贷款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2019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交院系汇总并审核申贷资格,重点核对红色显示的信息,于5月25日前提交学工处审核。
(2)审核录入
审核通过后,各院系组织人员将申贷学生的信息导入到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登录网址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3)上报审批
学工处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返回院系修改,全部审核符合条件后经管理系统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发放证明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各院系通过系统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并于暑假之前送交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盖章,盖章后由院系发放给申请贷款的学生。
(5)办理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证明、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生源地教育局通知通告。
(6)回执录入
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于9月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拿到学工处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7)发放贷款
12月底全部申贷学生的款项到达学校帐户后,学工处将协同财务处核对贷款学生信息,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2.续贷学生申请程序
对于已经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其他申请程序和新增贷款学生相同,在次基础上增加一项程序即5月20日前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学生自行从国开行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国开行系统(网址为https://zxdk.cdb.com.cn/prx/000/http/localhost/login/login.html,利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者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重置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可在登录页面查询。)
(2)打开在左侧导航栏“贷款申请”菜单,点击“新增”,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在下方“续贷声明”框中填写不超过200字的对本学年学习、思想等情况的简要描述,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相关内容。
(3)提交续贷申请后,学校审核,学生持学校发放的贷款证明和本人打印的续贷声明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只可申请一次,逾期不予补办,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认真宣传,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了解贷款政策,并告知学生申请贷款后及时回生源地办理,避免只申请不办理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学生本人及学校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