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4076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更新时间:2024-12-03 04:47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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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创建于1934年,其前身是漳州福音医院护士学校。创建以来,学校历经沧桑,几经撤并,数次易址,历经了在艰难中起步、在曲折中前进、在改革中发展等几个阶段,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护理类专业副主任委员单位、助产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委员单位,福建省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红十字人道与生命教育基地。学校连续八届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学校”、“文明单位”,还被评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省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省红十字模范校”、“省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种荣誉称号。
学校办学规模适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占地412亩,总建筑面积20.19万平方米。
学校教学教辅机构齐全,设有五系三部两中心,即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健康与保健系,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已形成了以全日制高职高专医学教育为主,本专科函授、各种医学继续教育为辅的办学模式。
学校专业结构合理,现有高职专业19个,其中国控专业3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4个,省级高职示范专业5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教学改革试点项目6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市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71人,兼职教师295人,聘请十多位省内行业知名专家和五位台湾教授为客座教授。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校教学名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名、市级优秀教师10人、市级优秀人才5人。
学校拥有比较完善的临床教学和实践教学条件,有直属附属口腔医院、医学检验所和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药企、公司133家。校内实训室面积5万余平方米,建有21个设施设备齐全的技能实训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74.52万元。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
学校重视科研和教研工作,《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报》(季刊)内部交流专兼职教师科研与教研成果,近年来核心期刊、SCI收录论文34篇,获国家、省、市科研立项120项,科研成果申报国家专利12项,获发明专利1项、实用性专利9项,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项;主编、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0本,参编教材203本,开发院本教材4本。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漳州市医院、龙海市第一医院、厦门鹭燕药房、福州明视眼镜公司等多家单位举办护理、临床医学、中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校企(院)合作班,将课堂办在医院、车间;与龙岩市卫计委、漳州市卫计委开展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订单培养”;开展护理专业自考本科项目。学校充分发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等,与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台湾元培医事科技大学等几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自创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四万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人才培养工作二轮评估为契机,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的高职医学名校而努力奋斗。
一、学校全称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2号(邮编363000)
三、招生层次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五、学制和计划
1.学制 三年。
2.计划 2017年我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及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七、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今年继续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规定执行。
3、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 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对于投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安排将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
7、定向报考志愿单独编码,单独录取。定向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技术(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只招收对应县、市、区的生源,跨县、市、区填报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计划详见招生资讯或我院网站。考生入学前须与有安排相应专业定向指标的县、市、区签定定向服务合同,凭合同及录取通知书才能报到入学。
8、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按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对于本规定未包括的需进行专业调剂的情况,必须报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八、招生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将给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九、招生录取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1.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督促检查招生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和遏制不良现象和苗头。
2.学院纪检监察室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各类举报案件。
3.学院将通过电话、群众来信等申诉方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十、学院奖、助学设置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特殊困难补助金及勤工助学。
专业名称 | “三二分段制”中职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
小计 | 福州 | 厦门 | 漳州 | 泉州 | 莆田 | 龙岩 | 平潭 | |||
药品生产技术 | 龙岩卫生学校 | 50 | 5 | 3 | 20 | 4 | 3 | 15 | 前三年(中职阶段)在联办校就读,后两年(大专阶段)在校本部就读 | |
护理 | 龙岩卫生学校 | 50 | 5 | 3 | 20 | 4 | 3 | 15 | ||
助产 | 龙岩卫生学校 | 50 | 5 | 3 | 20 | 4 | 3 | 15 | ||
助产 | 福清卫生学校 | 50 | 21 | 2 | 21 | 2 | 2 | 2 | ||
医学检验技术 | 龙岩卫生学校 | 50 | 5 | 3 | 20 | 4 | 3 | 15 | ||
康复治疗技术 | 自办 | 100 | 8 | 8 | 50 | 8 | 8 | 18 | 五年均在校内就读 |
收、退费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漳价 [2007] 费15号,漳价费[2015]22号、漳价审[2012]3号、漳价费[2016]16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等文件标准执行。
学费:66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六人间(西洋坪公寓)1020元/(学年•人)、六人间(上床下桌)900元/(学年•人)、六人间(上下床铺)800元/(学年•人)、八人间600元/(学年•人)。安装空调的宿舍在上属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标准如下:四人间100元/(学年•人),六人间70元/(学年•人),八人间5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