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
招生代码:10600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11-26 13:11
-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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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南宁区医药研究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也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
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产学研医紧密结合、对外交流合作优势突出,有仙葫、明秀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01.99亩。设有14个学院,3个直属公共教学部。有14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地方附属医院11所),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校办制药厂,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991人,外聘教师161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1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67人;有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693人。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广西终身教授1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7人、广西特聘专家3人、广西优秀专家3人、广西八桂学者2人、广西“八桂名师”2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4人、广西高校卓越学者2人、广西“桂派中医大师”17人、广西名老中医18人、广西名中医64人,省级创新团队7个。
学校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育人观,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兴校”战略。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有本科专业25个,其中有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优质特色专业(群)9个、省级特色专业与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6个。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4个、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9个;广西高校优势特色学科4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6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3个;为自治区博士授权点建设单位,有博士授权点建设学科5个。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不断提升,连续8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学校以中医药、壮瑶医药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是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最大的创新共享平台之一。有1个中-泰传统药物研究联合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重点实验室,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拥有广西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基地2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1970年开始,赵一教授参与屠呦呦“523”的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工作,在青蒿素的药理作用、作用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韦贵康教授提出的“脊柱相关性疾病及颈性高血压学说”,邓家刚教授的“化学中药学说”,刘力红教授的《思考中医》以及唐农教授提创的“中医阴阳本体学说”,均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中医“扶阳学派”、“八桂学派”、“黄氏壮医针灸”、“本土学派”等多个学术流派,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
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2项,省部级项目251项,厅局级项目684项。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6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32项。出版科技专著73部,发表科技论文3893篇,其中SCI收录论文74篇;获国家专利授权27项,软件著作权登记2项。
社会服务优势明显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求发展”,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主战场。
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制药厂为依托,学校有36个国药准字号药品、200多种院内制剂、10多种成果转化产品,复方扶芳藤合剂、龙血竭、芒果止咳片已成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的拳头产品,青蒿素、绞股蓝等系列产品也为广西多个制药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大宗农作物废弃物功能成分筛选及产品开发研究”及“海水无核珍珠产业化养殖关键技术与应用”等研究成果转化投入生产,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医疗卫生技术协作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难题。近年来,学校利用中药药效筛选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两所直属附属医院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等系列技术平台,学校先后为区内外25个省区的100多家医药企业、科研院所或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了上百个中医药品种的处方论证、毒理试验、药效筛选与评价等研究,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学校还提供原料检测、中药质量真伪优劣评价,中药农药残留等技术服务,长期与广西各医药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进行质量标准、成分提取、含量测定等方面的合作研究,从而建立起中医药科技服务平台。
仁心智力服务广西新发展。学校积极参与政府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系列文件,帮助玉林市编制《中国南方药都(玉林)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积极开展壮瑶药质量标准研究和广西中药民族药资源普查,助推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为实现广西医药千亿元产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近5年来,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与200多家基层医院开展帮扶工作,在广西基层医院推广适宜新技术,指导、培训基层人员近4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医疗单位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学校充分利用人才、技术优势,成立“专家博士大型义诊及学术交流服务团”,深入全区50多个县市的社区、农村开展中医药文化、技术、服务“三下乡”活动和义诊活动,使老百姓在身边就获得高水平的诊疗服务,极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新技术的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附属国际壮医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使用后,壮医药等民族医药“简、便、廉、验”的诊疗特色将更加惠及壮乡百姓,学校壮、瑶等民族医药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将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广西重阳老年公寓是广西目前规模最大的、设施最完善的老年公寓,是国家民政部“全国养老社会化示范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和全国“最佳养老机构”。
招生计划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公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5、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投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考生身体要求
(一)护理学及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组织机构
1、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
2、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报考科类 | 入学统一考试科目 |
1 | 中医学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
2 | 针灸推拿学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
3 | 中药学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
4 | 药学 | 专升本 | 经管类 |
政治 英语 (专升本) 高等数学(二) |
5 | 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医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医学综合 |
6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医学类 | |
7 | 护理学 | 专升本 | 医学类 | |
8 | 药学 | 高起本 | 理工类 |
语文 英语(高) 数学(理) 理化 |
9 | 护理学 | 高起本 | 理工类 | |
10 | 针灸推拿 | 高起专 | 理工类 |
语文 英语 数学(理) |
11 | 护理 | 高起专 | 理工类 | |
12 | 药学、临床医学 | 高起专 | 理工类 |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