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1958年,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把北京市财贸系统原商业系统管辖的学校和训练班以及通州原干校七所学校合并为北京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
文革期间,学校被撤销,停止招生。
1978年,北京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恢复招生。
1981年,北京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更名为北京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2001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物探局职工大学并入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2002年8月,北京财政学校和北京市立信会计职工大学并入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2003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