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秉承立足交通的办学理念,大力开拓就业市场,积累起丰富的就业资源,确保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毕业生都能实现满意就业,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交通类高职院校。
我校简介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四川省交通学校,曾五易校名,四迁校址,1992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为四川省第一所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级高职高专院校;2007年,学院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我校教师队伍
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副教授和博士研究生121名,建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有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学术带头人1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学术后备带头人选2名,建有300余人的企业兼职教师资源。
我校办学模式
学院通过科技创新、职业鉴定培训、优质资源共享、资助贫困地区、支援民族地区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以实训基地、技能鉴定中心、生产性实体和科技创新中心为依托平台的高效科技教育服务体系,学院服务辐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我校就业率
学院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积聚了丰富的就业资源,形成了由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构成的就业资源库,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96%。
我校办学荣誉
2005年以来,学院连续9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了近60000名交通战线的专家学者、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活跃在四川交通运输产业建设、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岗位,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我校录取原则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
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的美术专业成绩,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