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始建于1964年,历经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永川地区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水利电力学校校名更替,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协调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人才培养层次为全日制专科。
学校2012年实现新校区整体搬迁,总占地面积达936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272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藏书近60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7亿元。
学校通过“建机制、搭平台、强队伍、重服务”等多种有效途径,积极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近三年,学院对外技术服务到账额突破1000万元。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社会服务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开设40余种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具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70余个。具有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水利行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资质。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中泰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组织开展10余项对外合作项目,与泰国南邦职业学院等5所高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首批17名留学生到校入学,与泰国黎逸技术学院共建大禹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水利发展、高度重视重庆经济发展的三大历史机遇,立足永川、服务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坚持教学和科研并举,实施“稳定规模,强化内涵,突出特色,文化引领”四位一体同步推进发展战略,力争达到国家级示范高职办学水平,成为西部领先、全国有影响的水利类高职院校。
收费标准
1、学费一年6000-7000元/年
2、 住宿标准为:公寓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贷学金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