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省市共营共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校。学院位于素有"西安后花园"美誉的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北依秦岭名山,西傍汉水盆地,南接巴蜀,东邻荆楚,山清水秀,气候温和,交通便利。
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4.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在计划保证的条件下原则上确保录取。
5.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凡是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的规定,录取专业原则上不能转换,如确需转换专业的考生,同科类考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7.退档: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上年度已被我院录取且没有报到的考生一律退档。
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1、凡是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其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是否迁转,一律采取自愿迁转原则。请新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注意户口迁转证上的持证人姓名、性别必须同通知书上的姓名同一(不得使用同音字或谐音字),不得变更、不保留空白、不得涂改。由户口所在地户籍警察填写,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处。
2、新生凭我院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到原籍县、市(区)招生办提取个人纸介档案,档案应妥善保存,不得拆封、不得涂改,入学时交校区学生科。新生是中共党员的,请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办理党员关系手续,转入我院党委办,是团员的请转入我院团委。新生所有纸介质档案、证明、户口迁移等证件一律自带,禁止邮寄,以免丢失。
3、我院学生床上用品八件套由学院统一招标购买,其它小件日用品由学生自备。学院给每位新生备有存放衣物的更衣柜,不提倡新生自备箱子。
4、我院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在安康火车站、西康高速安康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如深夜22时前到达请新生提前打电话与我院招办联系。22时后到达的,请自行安排食宿,次日来学院报道。
5、新生报到时,将入学通知书、准考证、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档案、户口、党、团关系等贵重证件妥善保存,按要求上交学院相关职能部门。